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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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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要求,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我校拟于4月至10月举办2026年自治区工程系列林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取得自治区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副高级以下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意向转评、申报自治区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相应职称的人员。
二、培训安排
期数 | 报名时间 | 缴费时间 | 培训时间 |
第一期 | 4月20日至5月20日 | 4月21日至5月22日 | 5月30日至6月30日 |
第二期 | 6月1日至6月30日 | 6月2日至7月2日 | 7月10日至8月10日 |
第三期 | 8月1日至8月10日 | 8月2日至8月12日 | 8月14日至8月30日 |
第四期 | 9月1日至9月30日 | 9月2日至10月2日 | 10月10日至11月10日 |
三、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流程
1.学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址:www.xjzcsq.com)报名。
2.点击“个人注册”进入申请人注册(已有账户请直接登录),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在“我的主页”选择“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报名”→“我要报名”→“工程系列”→“林业和草原专业”→选择个人需报专业职级→选择“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培训中心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
3.报名提交后,学员须关注信息审核。如未通过,请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正,重新提交。审核通过后,按缴费流程进行缴费。
(二)缴费流程
1.缴费方式
学员报名审核通过后,次日可进行缴费,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填写交费金额、姓名(与身份证保持一致)、手机号、收费项目(如:2026年第×期),核对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缴费。
自治区林草行业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缴费二维码

2.缴费标准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费参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收取,其中初级180元/人,中级210元/人,副高级240元/人,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全面实行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统计报告和公示公告制度的通知》(新发改收〔2017〕1648号)要求,已在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3.注意事项
(1)学员报名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学习账号于开班当日统一开通。
(2)考核未通过的学员,可在本期培训班结束后,重新报名学习。
(3)培训结束后,将短信通知下载电子发票,请注意查收。
四、培训及考核
(一)培训方式
1.学员登录网站zglc.zhixueyun.com,在“新疆林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选择相应年度和班期,在线学习。
2.登录账号为报名信息中填写的本人手机号,登录初始密码为a+手机号。如,账号:1XXXXXXXXXX;初始密码:alXXXXXXXXXX。如无法正常登陆,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二)考核发证
学员须在规定的培训时间内完成所有专业课程的在线学习,学习进度达到100%,在线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视为本年度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考核合格。考核成绩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签发电子证书。
五、发布渠道及联系方式
相关信息将在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官网及相关微信公众号发布。
发布网址:https://lcj.xinjiang.gov.cn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微信公众号:新疆林业和草原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微信公众号: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希尔娜依
联系电话:13899800544
QQ群:734144585、1014524731、10145375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