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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校内报名及初审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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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时间: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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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教传〔2021〕4号)、《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本人申请、分院上报,学院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初审,王宗仁、阿丽米热·阿布来提等1610名同学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报名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学生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3月9日—3月14日
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991-6861135
学院学生处电话:0991-6862161
监督举报电子邮箱:289597912@qq.com
附件: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专升本考试校内报名初审符合报考条件学生名单.pdf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