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菜单

关于参加自治区专题宣讲活动的安排
  • 作者:
  • 来源:
  • 时间:2012-02-27
  • 点击:2

 

中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文       件

 

新轻院党字[2012]06号


关于参加自治区专题宣讲活动的安排

各党总支、支部,各系(部)、处、室、所:

根据自治区党委部署,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将于近期在乌昌地区高校组织开展以民族团结和法制教育为主题的专题宣讲活动。按照《乌昌地区高校专题宣讲安排表》要求,自治区相关领域专家将于下周来我院宣讲。现将参加此次专题宣讲活动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地组织学院师生参加此次宣讲活动,确保宣讲有序进行并取得实效,经学院党委研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其成员组成如下:

    长:阿布拉江·托合提

副 组 长:葛亮

    员:王立新 郭江 邓捷 朱拴祥 张良柱 陈新华

                杨俊英 李汶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曾川江 吾尔尼沙

工作人员:卢万强 亚力坤 希尔艾力

何福 张永生 张铭

总 协 调:曾川江

二、具体安排

1. 宣讲时间:201234日(星期日)上午、下午各1场。报告会上午1100(北京时间)开始,下午15:30(北京时间)开始。

2. 宣讲地点:实训楼四楼会议室

3. 宣讲对象:此次宣讲活动使用民语言,学生处负责选派少数民族师生代表参加。

4. 会场布置:宣传部张永生

5. 会场秩序:学生处亚力坤、保卫处希尔艾力

6. 横幅制作:宣传部(内容为“自治区高校专题宣讲报告会)

7. 专家接送:学院办公室(需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8. 对外宣传:宣传部张铭(校内、校外新闻报道)

三、会议议程

(报告会由吾尔尼沙主持)

1. 主持人简介主题宣讲活动及演讲专家

2. 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3. 宣讲报告开始

4. 主持人致谢、小结,并提出相关要求,宣布报告会结束。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