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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中专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安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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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时间:201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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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处、毕业班班主任: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图像采集集工作的通知》精神,由新华社中国图片社新疆分社负责对我区2011年毕业生进行电子图像的采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1、总负责人:曹玉虎副院长
    负责人: 卢万强 亚力坤 付国庆 樊春年 刘波 谢俊彪
刘晓勇 伊斯拉木
    2、业务负责人: 霍新梅 康俊辉
    3、组织配合人: 各班班主任
    二、 采集时间(照像时间):2010年3月24日(一天)
    三、 照像地点: 学术交流中心一、二楼
    四、 要求:
    1、各系必须通知毕业班班主任到每一位学生,于3月15---23日到学生处领取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机读卡”,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完审核无误后,交由班主任保管(切勿折损),学生拍摄时交拍摄组人员,费用15元/人,班主任负责收取费用,统一交学生处。
    2、 填写“机读卡” 时在所填写的汉字与阿拉伯数字地方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其他用2B铅笔按照要求填涂。
    3、 “机读卡”中学生姓名栏目填写时,对于姓名为4个汉字以内的学生使用汉字代码填写,汉字代码查询,上网在“百度”中输入汉字代码,再输入自己的姓名即可。
    4、 毕业生在拍摄时应做到着装整洁、严肃,禁止穿吊带衫,避免穿着与肤色接近的浅黄、土黄色等浅色衣服,以及与蓝色背景接近衣服,以保证毕业照的严肃性及照片的效果。
    5、 此项工作责任重大,凡不能按时返校拍摄的,不能取得毕业证书,后果自负。
    五、 照像安排
    六、填写机读卡注意事项:
    1、户籍地代码:学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2、院校代码:12514
    3、学历类别:普通中专
    4、电子注册号见核对名单中的省级电子注册号
    5、姓名:民族同学要有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