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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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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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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招生代码:12514

第一批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国家骨干示范高等职业院校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

★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创始单位

★教育部“首批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实验基地”

★新疆第二产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

★自治区培育高技能人才先进单位

★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

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

 

学 院 简 介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1958年创办的乌鲁木齐纺织工业学校,2000年成为自治区首批高职院校。学校先后入选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获批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学校、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教育部和工信部“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是自治区第二产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

学校主体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坐落于会展中心北沿,校园绿荫葱茏、风景秀丽,占地约1435.71亩,建筑面积43.8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值约2.26亿元,图书149万册(实际88万册);设有党政管理机构14个,教学教辅机构16个,附属机构4个。拥有专业55个,现开设合办本科招生专业1个,专科招生专业50余个,面向1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8万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45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927人,其中专任教师720人,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占36%,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占55%,“双师型”教师占54 %以上。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教育部及全国行业教指委委员7人;国家级名师3人(职教名师1人、行业名师2人);全国技术能手2人;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2个。自治区级突出贡献专家1人;教学名师11人(含“天山英才”名师5人)、教学能手3人;青年科技拔尖人才1人;新疆工匠7人;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教学创新团队3个。

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近年来,学校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师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奖励1项、学生获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国家级奖项24项、黄炎培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等自治区级奖项119项。现有自治区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门,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2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重点任务自治区立项11项。学校牵头成立棉花和纺织服装行业、智慧化工与生产安全、现代煤化工行业、新能源新材料战略新兴产业、特色农副食品行业5个产教融合共同体,先后成立了中泰学院、华为ICT学院等7个企业冠名产业学院,通过多种模式开展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向西辐射中亚教随产出,充分发挥“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示范带动作用。建校以来,学校为社会培养了14万余名技术技能型人才,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疆内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读期间所有课程均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有学生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4月3日10:00时至7日12:00时

(二)报名方式及志愿填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向就读学校申领《202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经就读学校初审、公示结束后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查、测评。

 三、成绩及考试

实行“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

(一)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所学课程总的平均分,并按文化素质科目总分值300分进行权重赋分。

(二)综合素质评价成分值

采用线下面试方式,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总分值300分。

(三)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时间及方式

考试时间:4月13日10时至18时

考试方式:综合素质评价考试采用线下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南路3281号(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米东校区校本部)

请考生关注“新疆轻工招生就业”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查询具体考试时间及相关细则

四、录取原则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学院按照本年度录取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一)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可免试入学。对于获得自治区和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大赛其他自治区级奖项的学生,在达到基本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考生。符合上述免试推荐条件的考生可直接被录取,其他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成绩合格者则予以录取。

(二)中等职业教育毕业报考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所学专业课程总成绩的平均分排序择优录取并分配专业。中等职业教育期间获得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优先录取。

(三)思想政治考核评定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低于该项总成绩三分之二的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过程存在舞弊情况的不予录取并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对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将由我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四)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

(六)根据本年度录取原则,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所有符合我院录取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考生信息,由我院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示录取。

考生可于4月20日至4月25日登录“新疆轻工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或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www.xjqg.edu.cn查看拟录取公示结果。

五、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一)学费3300元/年(理工类、外语类)、3000元/年(财经类)、2900元/年(文科类),学制3年。

(二)住宿费:6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三个标准。

其它费用以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为准。

六、奖助措施

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设有:

1.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700元/年、二等3700元/年、三等2700元/年。

2.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3.学院奖学金一等20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500元/年。

4.临时困难补助:1000元/学期,勤工助学:卫生岗位600元/月;行政助理岗位1000元/月。

七、毕业证

(一)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二)学生毕业后学院推荐就业双向选择,学生也可自主择业。毕业生可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被录取后可升入本科院校相近专业继续学习,学业合格者可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关政策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当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政策执行。

八、2025年直升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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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 询 电 话:0991-6850027(兼传真)、6860800

监督举报电话:0991-6850034

网址:http://www.xjqg.edu.cn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乐民路1023号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邮政编码:830021

十、本章程解释权归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

微信公众号:新疆轻工招生就业

(信息发布平台,非考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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