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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规章制度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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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时间:201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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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关系着学校和部门的发展,决定着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只有制定全面、严谨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的执行规章制度,才能让各项工作有规可寻。我部门现行的19项规章制度,是经过有针对性的数次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是贴合目前的实际工作的,对实际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在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中,始终坚持在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部门文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的。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继续教育学院在2016年4月、5月、6月份经过数次部门会议集体讨论,并有针对性的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的梳理,于9月执行了最新版本的继续教育学院规章制度,现将修订内容做以汇报:

    1、修订了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职能中的第三条,补充了第一条、第五条、第七条。

依据为上级主办院校教学管理要求及目前继续教育学院的工作重点。

    2、修订了继续教育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中第五条内容。

依据为学院新出台的绩效岗位津贴考核办法。

    3、新增加了考务管理岗位职责

依据是原教务和考务工作是一岗位,不符合主办院校的管理要求,今年分设了两个岗位。

依据实际工作及主办校的相关要求,

4、修订了综合办科员岗位职责中第六条内容。

依据为学院新出台的绩效岗位津贴考核办法。

5、新增了继续教育学院绩效津贴二级管理实施办法

依据为学院新出台的绩效岗位津贴考核办法。

6、继续教育学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依据学院出台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