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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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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轻院党字〔2016〕42号
关于全面开展完善管理制度和清理废止
制度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
规章制度是学院科学管理、民主办学、依法治校的依据和保证。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学院体制机制创新,努力为学院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依照《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文件精神的要求,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规章制度的完善和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标准和要求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遵循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结合学院的工作实际,通过对各类规章制度的“立、废、改”,进一步明确学校管理过程中的各种责权利关系,提高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方便师生员工办事,逐步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
二、学院制度建设具体内容
(一)依法建立校规体系
对于制度建设,要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开展管理制度的建设工作。
1.依据章程修订完善教学、科研、人事、财务、职务评聘、学生、后勤、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符合章程精神的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的组织规则、决策程序等,从而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完成相关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
3. 及时上网公布学校修订的管理制度。
(二)依法清理和修订规章制度
1.清理内部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对与上位法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不符合学校章程和改革发展要求,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内部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要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2.对照修订校内相应的规章制度。新的教育法规、规章或者重要文件发布后,各部门要及时对照修订校内相应的规章制度。
3、公布。对于废止的规章制度目录以及对规章制度修改部分的说明,要及时在学校网站上要予以公布,以确保规章制度修改、废止的公正公开。
(三)制度的制定程序规范
1.广泛征求意见。对于学院重要的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先按照规范程序,广泛征求校内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2.确保公示程序适当,期限合理。特别是涉及师生利益的管理制度在实施前须经过适当的公示程序,未经公示的,不得施行。
3.规范制度的制定、公布、修改、备案、废止等程序。建立制度制定、公布、修改、备案、废止等程序,经党委会研究审定后执行。
三、依据原则
1.合法性原则。即规章制度是否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且依据是否现行有效,是否经过规范的程序审议颁布。
2.必要性原则。即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学院目前的实际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是否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内容。
3.规范性原则。即规章制度的格式是否符合公文的形式要求,具体内容是否与主题一致,文字是否精练、准确。
4.操作性原则。即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内容、主体、程序、对象及监督是否明确、具体,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相关文件内容是否重复、矛盾,执行效果是否达到规章制度的制定目标。
四、工作进程
整个完善和清理工作计划用3个月时间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梳理整改阶段(2016年9月1日~9月30日)。各部门对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查、整理,从文体、内容、执行效果及依据和合法性等方面,按类逐文进行审核,提出是否保留、修改、废止或补充的初步意见,报主管院领导阅批。
(二)清理审查阶段(2016年10月1日~10月31日)。各部门根据主管领导意见,调整、完善文件内容,形成内部意见后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报学院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相关规章制度的保留、修改、废止或制定。
(三)完善总结阶段(2016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部门按要求对文件进行修订和完善,再按程序进行相应的报批、印发和施行,并按照统一的文档格式(A4页面,标题二号宋体,正文三号仿宋),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将所有规章制度汇编成册。未列入其中的规范性文件,自2017年1月1日起,一律不得继续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量大,覆盖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专人落实,组织开展好规章制度的清理、审查和修订工作。
(二)坚持原则,确保质量。各部门要从学院发展和改革的全局出发,结合实际,坚持原则,确保质量,废止无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的文件,认真修订、完善不适于学院发展管理需要的文件内容,补充学院管理、发展需要重新制订的相关文件。
(三)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部门要制订工作方案,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地开展规章制度的完善和清理工作。在清理工作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联系,对涉及同一事项各规章制度之间不一致之处,要相互协商解决。对无法解决的事项要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上报党政办。
附件: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情况登记表
中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8月26日
抄送:学院各党总支、各部门。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印发
附件: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情况登记表(一)
(需由学院层面行文执行的制度)
类别 | 序号 | 规章制度名称 | 文号 | 拟完成时间 | |
需保留 的制度 | |||||
需修订完善的制度 | |||||
需新建立的制度 | |||||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2016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