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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申诉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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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时间:201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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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轻院字〔2016〕41号
关于调整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教职工申诉委员会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了维护学院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申诉权利,维护学院稳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新疆轻工职
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申诉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学
院五届九次工会委员会议推选李汶革同志为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申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具体委员会人员如
下。
主任委员: 阿尔肯·巴拉提
副主任委员:李汶革、艾尼瓦尔·达吾提
成员:杜卫民、丽达·乌拉孜、安利刚、李静、迪利穆拉提·哈斯木、蒋守礼
特此通知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