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隆重召开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总结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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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5-06-15
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6月12日下午,伴随着庄严激昂的国歌声,学院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总结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南校区礼堂隆重召开。
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葛亮主持表彰大会。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阿不力孜•在依丁,学院副院长郭江、古丽努尔•买买提出席表彰大会。
学院副院长古丽努尔•买买提宣读了《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授予学院党政第一党总支等52个单位“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阿尔肯•巴拉提等117人“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参会领导为获奖集体和个人颁发了荣誉证书。
会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代表经济与管理分院学生管理办公室教师刘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代表教师卡德尔江•库尔班、“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班级”代表经济与管理分院学生涂梦荣、“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生”代表语言与国际合作分院学生吾尔克西•苏力坦先后代表模范集体和个人发言。
随后,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阿不力孜•在依丁做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总结讲话。他首先代表学院党委,向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教职工、模范班级和学生表示热烈的祝贺。他说,在全院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学院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这一主题,做到了“三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学习宣传到位、活动落实到位,不断巩固和发展了学院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成果,开创了学院民族团结新的大好局面。
最后,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葛亮做总结讲话。他说,这次大会是对学院近年来民族团结工作的总结,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全院师生员工树立了模范和榜样,希望全院各族师生员工以他们为榜样,高举“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旗帜,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形成人人是民族团结的践行者,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的浓厚氛围,努力把学院建成传播民族团结正能量、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的阵地和高地。(报道:张铭 摄影:张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