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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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4-08-31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意见》(新党厅2012[27]号)精神,防止宗教极端思想对师生的侵蚀影响,严肃政治纪律,规范师生言行,学院专门制定了《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坚决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若干规定(试行)》,并将学习贯彻该《规定》贯穿于学院2014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后集中教育活动全过程。

在学院集中教育活动过程中,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葛亮多次讲解该《规定》,帮助全院教职员工进一步认清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为集中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与此同时,8月30日-31日,学院副院长郭江以多媒体课件的形式,利用两个半天的时间,为全院教职员工做了题为《正确认识党的宗教政策 维护校园和谐争做表率》的专题讲座,进一步传达贯彻该《规定》。

据了解,《规定》共5章28条,适用于在学院工作学习的所有人员。明确要求,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是全院师生与境内外敌对势力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展开的一场长期的较量和斗争,实质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问题。所有教职工、学生不得信仰宗教,严禁宗教活动、宗教行为、宗教言论、宗教服饰、宗教思想进校园。同时,根据学院工作实际,分别对党员领导干部、教师及员工、学生逐一提出了具体要求。

《规定》还明确了责任与追究内容,各分院(部)书记、院长(部长),各处(室)处长(主任)是本部门落实规定要求的第一责任人,部门工作履行情况要纳入年终考核。对违反本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将严格按照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转岗处理,根据人事制度改革管理条例进行解聘。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劝退。有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学院将在校园网建立《关于坚决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若干规定(试行)》专栏,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接受举报。(报道:张铭  摄影:张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