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组织部分离退休老同志赴内地旅游疗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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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1-03-31
根据自治区党委老干局《关于2011年上半年组织疆内老干部赴内地健康疗养的通知》(新党老明电[11]5号)和《关于健康疗养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精神,学院确定五名离退休老同志参加此次旅游疗养活动。
为做好学院离退休老同志的健康疗养工作,确保疗养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疗养人员的旅途安全,学院制定了《关于健康疗养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根据该暂行规定要求,按离退休人员年龄大小和医院体检健康状况排序,确定活动参与人员名单,合格人员填写《健康疗养人员登记表》和身体健康状况承诺书。
经学院离退休办公室研究,确定操基明、杨翠花、李成才、刘景英、封淑霞等五位老同志参加厦门线路,即“乌鲁木齐(飞机)--厦门—武夷山—杭州—千岛湖—海宁—上海(火车)--乌鲁木齐”往返历时12天的旅游、疗养活动,该旅游团计划2011年4月5日启程,17日返回。
离退休老同志高度评价此次旅游疗养活动,感谢学院对老同志的关心,使他们老有所乐。(供稿: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编辑:何福)
为做好学院离退休老同志的健康疗养工作,确保疗养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疗养人员的旅途安全,学院制定了《关于健康疗养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根据该暂行规定要求,按离退休人员年龄大小和医院体检健康状况排序,确定活动参与人员名单,合格人员填写《健康疗养人员登记表》和身体健康状况承诺书。
经学院离退休办公室研究,确定操基明、杨翠花、李成才、刘景英、封淑霞等五位老同志参加厦门线路,即“乌鲁木齐(飞机)--厦门—武夷山—杭州—千岛湖—海宁—上海(火车)--乌鲁木齐”往返历时12天的旅游、疗养活动,该旅游团计划2011年4月5日启程,17日返回。
离退休老同志高度评价此次旅游疗养活动,感谢学院对老同志的关心,使他们老有所乐。(供稿: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编辑:何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