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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是我院分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在院党委和院长、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技术推广、咨询服务、成果转让、学术交流、科研经费的管理及使用等项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根据国家科技法规、方针、政策和培养科技人才的要求,组织编制全院科学研究的长远规划以及各类课题和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编报专项研究课题经费的预、决算及科研经费分配等工作。
2、 组织和督促各学院(系、部)年度科研计划的实施,进行院内外协调和协作,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总结和推广科技管理的先进经验,经常研究科技发展的新动态和新方向,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供院领导决策、参考。
3、 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积极组织与配合各学院(系、部)申请国家、(委)、自治区各类研究课题和科技开发、科技推广、科技咨询、科技服务等项目的开题论证、成果鉴定(或评审)工作,做好成果管理(科技档案的形成、成果鉴定、评奖、推广)、技术管理(项目密级划分、可行性论证等)、经费管理及统计工作。
4、 负责全院性的科技推广、专利申请、科技咨询、学术活动的组织及筹备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全院性科技方面的规章制度,上报审批实施。
5、 经常听取各系、部对科研管理、技术服务等各项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并协助各系、部解决科研管理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6、 负责组织科研成果汇编。
7、 负责我院参加国内外各种学会、协会、科技交流会及外单位建立科技交流关系的组织联络工作。
8、 协助人事部门做好对科研人员的考核及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工作。
完成院领导交给科研处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