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职责


 

财务处是在院长领导下的全院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经济法规、政策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制定有关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制度。

二、负责全院事业经费、预算外经费、学院基金及其他代管费的收支、核算与管理。

三、负责编制全院年度综合财务计划,检查各单位执行财经法规和经费使用情况,指导各单位的会计核算。

六、负责日常财会业务工作。

七、参与学院重大经济活动的研究,负责审查各经营实体、承包单位的承包方案并实行财务监督,检查经济效益。

八、负责编报全院各种财务报表和年终财务预决算。

九、负责向院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利用、移交工作。

十、负责向院领导汇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总结财务工作经验。

十一、负责办理社控手续。

     十二、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